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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逸和中年人交谈的非常愉快,中年人还邀请秦逸喝酒,从自己的包里翻出一个小酒杯,却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。中年人翻遍了全身,还将背包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,还是没有找到钱包。
“完了完了,我钱包里有两千多块钱呢,那是我要拿去还债的钱,再还不了钱,要债得把我的腿给我打断。”
在2001年,两千块钱确实不少了,那时大多数人的工资才八百块钱一个月呢。
“叔你别急,这火车才刚开二十分钟,还没到下一站。如果是被扒手偷走了,这个扒手肯定还在火车上。”
秦逸让中年人回忆一下在上火车的时候有没有人靠近过他。中年人拍了拍大腿,情绪激动地说有一个瘦小的年轻人很可疑。
“身高一米六左右,白白瘦瘦,衣服花里胡哨的,穿得极其不合身,留着一头金发刘海很长,眼睛都给遮住了。”
这样打扮的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杀马特,不过在那时这样的打扮却不是很常见。这令秦逸觉得有点不对劲,毕竟是做扒手的,怎么会做这么招人耳目的装扮,特别是那一头金发。除非,这是扒手故意这样打扮,给失窃的人留下深刻印象,一旦得手后就换另一套朴素的装扮。
他开始在车厢里巡视着,一眼望去,确实没有顶着一头金发的男性。可以肯定,扒手已经换了装束。既然扒手已经换了装束,那么那顶金色假发应该会藏在扒手的包里。秦逸特别留心车厢内的行李箱和背包,看看有没有因为扒手大意,而没有收拾好的金色假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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